此外,STJ在现行CPC的有效期内对合法家庭财产的存在进行了指导,仅提到:
(i) 在特别上诉 2,010,681 号上诉案 (2021/0361451-2) 中,在部长 Luís Felipe Salomão 的报告下,STJ 于 2022 年 4 月 5 日宣布:
(…) 1. 合法家庭财产(第 8,009/1990 号法律)和传统财产(民法典)在法律体系中和谐共存。法律纪律是由国家自己制定的,针对的是法律主体——家庭实体——,旨在通过保护作为其住所的财产来保护他们的尊严。(…) 2. 合法的家庭财产不需要采取法律行动,其正式化所需的只是该财产旨在用于家庭居住”(05)
(ii) “在法律案件中,只要可以肢解财产而不对其进行去特征化,就有可能没收家庭财产的理想部分(STJ – AgInt. no RESp. n. 1.663.895-PR, Rel. Min. Marco Buzzi, j.,2019 年 9 月 30 日)
4. 多元化的家庭财产。因此,考虑到多项资产受第 8,009/1990 号法律保护,以防止家庭资产被扣押,这一点也很重要。这一法定资产涵盖债务人的不止一项财产,严格来说,上述法律规定的不可扣押制度不仅是为了保护严格意义上的家庭,而且是为了“保护债务人的基本权利”。住房以人的尊严原则为基础”。
高等法院第三小组(2013 年 5 月)在部长维拉斯·博阿斯·奎瓦 (Villas Bôas Cueva) 报告的特别上诉中作出的裁决,明确表明法院的判例承认被视为家庭资产(不可扣押的资产)的多种资产当家庭成员离散时,不仅保护夫妻双方,还保护扩大的家庭实体。
法官认为,“必须根据影响家庭实体的概念。只有这样,第 8,009 号法律的适用才具有真正的意义”,Villas Cueva 强调。
由此可见,在家庭成员(核心家庭:丈夫和妻子、父母和子女)分居的 工作职能电子邮件列表 情况下,基本家庭实体并不因不可扣押家庭资产而消灭。恰恰相反,这个实体显得口是心非。如果进行审判,一个由配偶组成,另一个由其中一人的女儿组成。

因此,不止一项财产可以被定性为家庭财产,并且家庭实体都存在于其中。该决定之所以重要,是因为它从最广泛的概念来看,为保护家庭作为一个多层面的实体提供了充分和有效的保护。
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生活在家庭之外的儿童(或因通奸关系产生的儿童)的情况下,正如所判决的案件中,其中一位配偶的两个女儿与母亲住在另一处房产中。这种情况使得债务人的第二财产成为家庭资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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